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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吉林省将集中整治消防车通道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消防车通道的管理和维护,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了《吉林省消防车通道集中整治曝光专项行动方案》

  明确利用一周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7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整治曝光专项行动。

  根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违反了以后怎么处理?

  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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