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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民生关切 促进社会治理 长春中院召开“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专项整治活动”新闻发布会

为贯彻落实全省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物业纠纷,长春市两级法院开展“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专项整治活动”。11月4日上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发布五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长春中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房红首先发布长春市两级法院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自省高院部署开展“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专项整治活动”以来,长春中院高度重视,把妥善解决物业矛盾纠纷作为民事审判工作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内容,采取一系列切实举措加强物业纠纷领域民生司法保障,共举行现场普法活动27场,召开府院联动会议6次,加强诉源治理实现诉前调解2315件,强化多元解纷完成诉中调解348件。专项整治活动以来,两级法院集中审结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2056件。

长春中院集中组织两级法院审判力量,开展大调研、大调解、大普法活动。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判决前,法官实地走访、踏查,详细了解物业服务的实际情况和纠纷矛盾成因,确保审判事实清楚,调解有的放矢。结合普法“六走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进网格”等工作安排,深入社区开展法治宣讲、巡回审判和庭审网络直播等普法活动,从源头上减少物业纠纷的发生。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特质进行深入研究,规范法律适用,统一裁判尺度,发挥法官会议的作用,对物业费调减的条件、基本原则、调减幅度等法律适用问题反复研讨,形成统一裁判思路和裁判规则,不断提升物业纠纷案件审理能力和审判水平。

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多元解纷,不断提高物业纠纷案件调处效果。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确立以调为主、调解先行的工作原则。强化在线调解,推动本地解纷资源汇聚网上,全市37家调解组织、449名调解员进驻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探索“示范判决+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通过示范判决提升业主的缴费意识,对于物业服务水平确实不到位的小区依法调减物业费用,稳妥确定缴费比例数额,确保判决尺度统一、调解与判决尺度统一,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权利义务平衡。

深化府院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探索解决物业服务中的难点、痛点问题。积极联络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社区开展多元解纷工作,发挥街道、社区的一线工作优势,为实现有效化解、定纷止争奠定坚实基础。灵活运用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推动解决人民群众面临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实际困难。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召开府院联席会议,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下一步,长春市两级法院将积极参与市域治理和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不断丰富工作举措,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工作目标,围绕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这一工作要点,为辖区重点民生领域工作的持续提升贡献力量。

长春中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白业春发布五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物业公司对业主的物业费请求权、物业费的依法调减、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等审判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以案释法,引导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和谐有序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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