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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楼市重磅新政:首套房贷款首付比降至20% 个人公积金贷款新建商品房单笔最高额度90万

7月8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出,支持刚需和改善性购房需求。个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套刚需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恢复至20%,二套改善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40%恢复至30%。将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

  阶段性调整长春城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长春城区有共同借款人的新建商品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为9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60万元,长春城区有共同借款人的存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为7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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