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房协|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2025-2027年度)广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会员单位:
由国务院和住建部批准的第十二届(2025-2027年度)广厦奖评选工作,现已正式启动。评选工作依据《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广厦奖评选办法》组织实施。为扎实做好我省项目申报、初评推荐等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统一向我会提交广厦奖参评申报材料。广厦奖评选办法、评选指标及计分标准、广厦奖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资料可在中房网(www.fangchan.com)查询。
二、初评及推荐
本届广厦奖分两批次向中国房协推荐参评项目:
1、第一批推荐:企业须于2026年7月10日前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至我会,我会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组织初评、择优推荐。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中国房协广厦奖办公室;
2、第二批推荐:企业须于2027年6月10日前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至我会,我会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组织初评、择优推荐。并于2027年6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中国房协广厦奖办公室;
第十一届广厦奖评选活动中已完成初审且符合要求的项目,企业可向我会提交续推申请,仍按原办法进行后续评选工作。
三、候选项目常态化申报
企业可不受两批集中申报时间限制,随时向我会申报广厦奖候选项目。我会负责初评并向广厦奖办公室推荐,广厦奖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中国房协分批公布候选项目名单。
四、联系方式
省房协秘书处:0431-82752597
联系人:孙宇 13604310606 孙鹤 18643148008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号
邮箱:jlsfxmsc@163.com
吉林省房地产业协会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