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分中心)、城管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 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征收局)、 房产局、城管局(大队):
《吉林省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往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30日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分中心)、城管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 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征收局)、 房产局、城管局(大队):
《吉林省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往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30日